大港人注意中暑竟然也算工伤,申请认定需这

还以为是夸张呢

看了天气预报才吓一跳

这还不够

更热的天气还在后面

天津市气象台

昨天(6月26日)17时03分发布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具体天气预报

6月27日

白天到夜间

晴转阴微风转北风3-4级

37-25度

6月28日

白天到夜间

晴间多云北风3-4级转微风

34-25度

6月29日

白天到夜间

晴间多云微风

37-25度

6月30日

晴转多云微风

35-26度

7月1日

晴间多云微风转东风3-4级

32-24度

截至26日14时,

天津6月以来

高温天数已经

达到了8天

根据最新的7天预报,天津6月底前可能还有2个高温天,6月高温总日数可能达10天,远超常年6月2.7天的平均高温天数。

高温热浪来袭要警惕中暑,而且,还有一件事你可能不清楚,那就是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了,也能算作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小编近日看了一篇报道:深圳一家物流公司的装卸工小张去年7月的一天上午在公司仓库分拣货物,因仓库无空调、无风扇、散热差,在分拣过程中小张突然晕倒,医院诊断为中暑,高烧41.3℃。病好后,小张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该院职业病诊断专家组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诊断为职业性重症中暑。随后小张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终小张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

而原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范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申请职业病诊断;

2.申请工伤认定;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申请工伤待遇。

中暑有轻有重,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中暑后未产生严重后果,没有住院治疗,只是在门诊输了几天液,这种情况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吗?

对此,小编告诉你,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这种伤害无论轻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诊断。申请时必须提交一份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和劳动者身份证明、健康损害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对于企业,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的区人社局报告,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人社局收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此外,如中暑造成后遗症,还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停工留薪!没错。

停工留薪期就是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工资福利。

2.工伤医疗终结后有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小编说:

虽说是在深圳发生的事儿,但也确实给我们提了个醒。相信天津职工一定很关心如果自己也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为此,小编致电了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本市工伤情况可分职业病和事故等情况,如需职业病鉴定,可到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鉴定。具体政策还是要以本市相关规定为准。

话说回来,尽管夏天上班有高温补贴,可享工伤待遇,但还是要提醒你:在高温环境下上班,一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休息,劳逸结合,健康地度过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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