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享冬季采暖室温多少度合适专家这

近日,秋雨绵绵,全国气温开始普遍下降,冬天渐行渐近。今年冬天该怎么取暖呢?虽然天寒地冻,但如果室内取暖一味追求高温度,也会损害身体健康。针对室内取暖常见疑问,《中国建设报》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了专题采访,一起来看看专家是怎么说。

本期专家

牛小化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教授级高工

郭维圻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原北京市供热办主任

夏建军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际能源署热电联产供热供冷合作项目执行委员清华大学副教授

问:我们国家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是怎样制定的?不少地方规定室内达标温度18℃是怎样形成的?

答:我们国家供热领域标准的编制,一般是要根据我国供、用热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冬季室外气温变化规律,用户基本用热需求、建筑保温性能与供热系统现状能力以及国家经济和用户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

目前,国家有三个标准对室内采暖温度做出相应规定: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中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相对湿度30%~60%。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中规定了办公、体育、商业、餐饮等不同建筑类型房屋的不同室内温度标准:宾馆、住院部全年22℃,商场、门诊楼全年9~20时18℃,办公、教学楼工作日时间8~18时20℃。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从以上规范和标准可以看出,对于长时间有人活动的房间,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我国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内设计最低温度是16℃,因气候差异、风俗习惯、人口基数、房间使用功能、房屋结构等情况不同,室内采暖设计温度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不超过24℃。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一年当中气温随着季节变化而变化,而人体对环境温度的感知相当敏感,对不同的温度会有不同的感知。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健康人衣着适宜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在20℃会感到比较舒适,18℃时人体无明显冷感,15℃会产生明显的冷感,当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

我国传统的供热系统是在原有计划经济福利供热体制下,建立并形成的保障型供热系统,其建筑、系统以及室温标准也是依据国家当时的经济基础和人体的感知程度来确定的。因此,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建筑物节能状况以及供热设施供热能力都具备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把室内供热达标温度定在18℃,是有依据和道理的,它能够达到绝大多数人对取暖的基本要求。这里强调的是达标温度,实际上据我们了解,绝大多数供热企业供热的实际室内温度都在达标温度以上1~6℃之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中供热事业蓬勃发展,北方采暖地区各地政府在当地的《供热管理办法》或《供热管理条例》中对室内供热温度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基本规定在18℃±2℃之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老百姓对供热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北京为例,上世纪90年代末已经将达标温度由不低于16℃提高至18℃;目前北方地区实行集中供热的城市大多数政府要求供热达标温度都在18℃,少数有要求达标温度20℃的。

当然,供热达标温度的设定也是有条件的,一是室外温度不低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例如:北京地区室外设计温度是-7.6℃;二是建筑围护结构应符合采暖温度设计标准;三是现有供热系统和室内采暖系统可以满足供热正常运行。鉴于供热既有老旧建筑与系统能力现状,以及部分用户私拆私改、装饰遮蔽等行为,在供热法规或供用热合同中都加以规范和明示,以确保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问:既然大多数地方政府规定达标温度18℃,那为什么室温达到了20℃还有些居民还会感觉冷,甚至投诉?据说东北某地室内供热温度达到28℃,这样的温度合理吗?

答: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对舒适温度的感受不同。

近年来,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体感不冷”了,要求更暖和更舒适,再加上每个个体对温度舒适的感知要求不同,有居民就觉得室内温度达到20℃还是感觉冷,还会投诉。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作为供热单位需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和供热采暖知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在不具备满足诉求的情况下取得投诉对象的理解;另一方面,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区分有效与非有效投诉,公正的评价供热企业的服务。

为什么有的用户室温到了20℃、甚至24℃还嫌冷,还要投诉呢,除了体感的原因,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原有福利供热体制下,供热不讲成本,也不讲能效,有的甚至习惯于在28℃室温下生活。在这种热环境和生活习惯下,有人宁愿在家穿短裤衬衫,或是开窗户也不愿意适当多穿点衣服以降低室内温度;还有的老人习惯以摸暖气片烫不烫手作为室温和投诉的标准;还有的用户对供热单位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以及系统在极端天气下影响室温变化的情况也不了解,只要室内温度下降1℃都会感到不适应,也要对供热企业投诉。在不理性热消费理念驱使下,以及在各地方政府的群众投诉考核机制压力下,供热企业为了提高排名而一味地提高供热温度加大供热能耗,从而造成很多地方室内供热温度越来越高。

根据有关动态监测报告:自年以来对覆盖整个北方采暖地区各区域超过10万台室温采集器的实时在线的统计资料,不仅体现了中国最真实的供热质量,而且也反映了供热行业实际供热耗能的状况。

数据表明:在室外温度最低的内蒙地区、东北地区、新疆地区,室内供热平均温度基本都达到23℃左右,大于20℃的供热比例达到80%,尤其新疆,22℃以上供温比例达到80%;在室外温度较低的河北、山西、京津地区,室内供热平均温度在18~22℃之间,这个区间温度的供热比例占到50%以上,处于舒适供温状态;在地理位置偏南地区、室外温度偏高的是青岛、河南等地,一般地区供热室内平均温度在18~20℃之间,达70%以上。

从以上分析结果看,北方地区很多地方尤其是东北、西北一些地区,室内供热温度都在23℃以上,而且一年比一年高,大有在全国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与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和中国在年碳达峰、年碳中和的目标是不相符的。目前,北方地区建筑物能耗在全社会能耗中占比达到20%以上,而采暖能耗约占建筑物能耗的40%,因此供热不仅是民生保障,也是今后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在此我们也希望各级政府和行业内有关士要共同向全社会呼吁,积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保障供热的前提下,取暖够用即可,减少能源浪费。

问:从人体健康舒适的角度说,室内供热温度是越高越好吗?

答: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人体对温度的体感范围:当环境温度在18~25℃,相对湿度在40%~70%时,人体感觉最舒适;当环境温度在24~30℃,相对湿度小于60%时,人体感觉热而不闷;当环境温度高于30℃,相对湿度大于70%时,人体感觉闷热;当环境温度高于36℃,相对湿度大于80%时,人体感觉闷热难忍,极易中暑。当然,我们国家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人群对室内温度体感舒适度要求是有差别的,这方面国内有专家做过具体的研究,结论是北方人要求的舒适温度普遍高于南方人,北方一般要求最低达到18℃,而南方则16℃就可以。

气象学上把气候平均气温10~22℃定为春季,其平均值为16℃,代表着春天的温度。如果供暖温度高到24℃以上,温暖如夏,在冬季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燥热环境会伤害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人会觉得浑身燥热、眼耳目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而且室内外温度反差过大,人们外出活动很容易感冒,对老年人来说血管骤然收缩容易诱发心血管疾病。可以说热舒适度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标准温度,具体多少是因人而异的,外界气温不同,舒适的标准就不同,从人体健康舒适的角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健康,因此国家标准把室内采暖温度定在16~24℃这样一个温度范围是有科学依据的。当室内温度超过25℃后,室内空气干燥,间接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有的居民宁愿热的开窗通风也不愿降低供暖温度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把室内温度调到28℃,不仅会浪费能源,而且对身体也无益处。

问:政府和企业如何促进供热行业向更高层次的方面发展,逐步引导并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答:目前,供热行业正处于在一个发展、转型、提升的时期,供热行业正在从传统供热向现代化供热方面过渡,特别是传统的供给侧为主导的供热方式已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城镇供热已不再是单纯的保障型供热,而是正逐步开始向用户的个性化、舒适化、数字化、智能化方面转变,这是大势所趋。

在这方面,各级政府和供热企业都要认清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早为之计,预为之计,一方面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采暖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和理性、科学的消费;另一方面,就是政府应该鼓励推进智慧供热,在供热行业中实施系统升级换代,为采暖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创造基础条件。

当前,我国正在从国家战略层面大力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各行业的升级发展,“智慧”已普遍成为描述这类升级特征的关键词。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是支撑我国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智慧供热也已经成为我国能源以及供热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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