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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理论体系
王萌
理论之于社会工作是行动指南,是社会工作实务专业性的重要保障,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是衡量一个专业获得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标志。由于社会工作对人、社会、文化有很强的敏感性,构建本土化的理论体系十分重要。
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工作理论体系进行过研究,基于当前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研究的发展现状,这里参考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斌的观点,将我国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理论体系的结构内容分为三类:
☆社会工作元理论☆
包括对社会工作本质、实证主义的社会工作等议题的研究,具有通用性。目前对社会工作元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的社会工作领域,如王思斌对社会工作融合性发展、本土化发展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成果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开展的具体服务、政策倡导、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与指导。
☆社会工作地方性知识理论☆
即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法律、社会政策、社会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及社会问题的理论等。例如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费梅苹对犯罪青少年行为偏差形成过程进行了研究;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席小华对社会工作与少年司法的关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进行了研究。
☆社会工作实务理论☆
即实践面向的,对社会工作实务的归纳、总结、概括和推理。例如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郭伟和、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熊贵彬等学者对内地和香港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模式进行了研究;云南、上海、北京等地的学者和社工也各自探索本地特色,提出云南“盘龙模式”、“上海经验”、北京“1-3-8”服务格局等具体策略。
不到20年的时间,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领域本土化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实践经验丰富,但相关研究滞后,和实务相关的制度研究、技术研究都很欠缺,难以满足实务的需求;其次,研究碎片化、分散化,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最后,缺少交叉学科的研究,司法工作和社会工作两大场域如何在制度、实务中互相推动、契合,依然是一个值得